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吵著要玩水,就趁一點點空檔,帶他到離家比較近的地方玩水

大豹溪解禁 5~9月開放戲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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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新聞內容
  新聞日期: 2011/06/02 發佈單位: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發佈類別: 最新消息
 
 
   
 

為兼顧民眾夏季至大豹溪戲水之需求,新北市政府除於4月下旬完成大豹溪全線會勘並確認開放水域遊憩水域外,並於5月下旬於該等開放水域完成「綠底告示牌」設置,以利民眾辨識。
觀光旅遊局表示,市府過去雖以明文公告方式,於大豹溪沿線分別設置開放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告示牌,內容雖有不同,但底色全採紅色,以民眾角度而言,仍無法明確辨識何處係屬開放水域,故今年度首度嘗試將開放水域之告示牌改採綠底,以強化辨識功能及引導民眾至開放地點從事水域遊憩活動。
另該局再次強調,民眾如欲至大豹溪從事水域遊憩活動,仍需在設置水域遊憩活動綠色告示牌之水域,確認現場有「救生員進駐」及「拉設警戒繩」之範圍,才是開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區,民眾都可在現場人員引導下從事游泳及戲水活動,但如有不聽指示或勸導而違反規定者,基於維護生命安全立場,將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之規定,裁處新台幣5,000元以上,2萬5,000元以下罰鍰。
而為有效執行該防溺政策,以達年零溺水傷亡目標,該局將從6月中旬起,結合消防局及警察局組成水安巡查小組,採不定時方式於大豹溪沿線各水域進行巡查,如有違反水域遊憩活動公告及規定者,將直接依上述規定進行取締及裁處,以避免民眾心存僥倖而造成意外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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